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县工业园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开化县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开政发〔2021〕16号)、《开化县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开数办发〔2021〕1号)文件,现就申报2022年度数字经济财政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开化县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主要指符合《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的企业。
二、审核兑现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规范的申报、审核和兑现原则。项目申报程序和申报结果对外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同一个扶持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次。
三、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根据对《若干政策》各政策条款的认定要求,由各申报主体严格按清单要求报送材料,并确保申报内容真实、材料齐全(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四、办理程序
(一)申报:各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乡镇或(园区)确认后,一式三份报送县数字经济政策兑现联审工作组(设立在县大数据中心)统一受理。需要电子申报材料的,另行通知。
(二)审核:
1.县数字经济政策兑现联审工作组将申报材料按职能交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政策性审核,相关项目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形成政策兑现初审意见并于每月30日前提交至县数字经济政策兑现联审工作组。
2.由县数字经济政策兑现联审工作组向各有关部门出具咨询函,函询企业各类政策补助情况、企业地方综合贡献情况及安全生产等合规性情况。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若干政策》要求出具函复意见。
3.相关数据汇总后,县大数据中心召集数字经济政策兑现联审工作组成员单位进行审核。
(三)公示:县数字经济政策兑现联审工作组将拟补助(奖励)企业名单及事项,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大数据中心负责报县政府审批。
(五)拨付: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将资金兑现至企业。
五、其他
(一)文件查阅和下载
《开化县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art/2021/2/26/art_1229093629_2239240.html);
《开化县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art/2021/10/21/art_1229093627_2370022.html);
(二)联系方式
县大数据中心 15757057928(539656) ;
县发改局 13587027447(687447);
县经信局 15268052130(532130);
县农业农村局 13675707188(687188)。
附件:1.开化县数字经济政策兑现申报流程图(详见PDF)
2.开化县数字经济财政资金申报材料一览表(详见PDF)
3.开化县数字经济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PDF)
4.申报承诺书(详见PDF)
开化县数字经济政策兑现联审工作组
(县大数据中心代章)
2022年4月13日